索 引 號 | 111501230117029720/2025-00001 | 主題分類 | 環境監測保護和治理 |
發布機構 | 生態環境局 | 文 號 | |
成文日期 | 2025-01-15 | 公文時效 |
一、黨建工作開展情況
積極落實創建黨建品牌要求。把“紅色引領 ?生態先鋒”作為黨建品牌,進一步傳播和林生態環保文化。依托國家安全教育日、國際生物多樣性日、六五環境日、全國低碳日和節能宣傳周,集中開展生態環保法律法規集宣傳教育進企業、進社區、進鄉村活動。始終把黨建工作貫穿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全過程,引領“共建共治共享”良好生態環境。通過組織集中學習、廉政黨課、黨紀學習等方式對黨員干部進行全方位的黨風廉政教育。截至目前共開展13次黨風廉政教育集中學習,觀看警示教育片3次,黨支部書記講廉政黨課3次。
開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對轄區內重點企業污染物日常管控、企業自行監測、生態環保督察、群眾信訪舉報等方面進行全面排查,開展糾治打著環保旗號搞“一刀切”問題專項行動,并通過開展問卷調查、座談交流等方式聽取企業訴求,征集問題線索。
二、建設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工作
按照《呼和浩特市建設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分工方案》和《呼和浩特市筑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專項組辦公室〈關于調度建設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2024年重點任務清單〉落實情況的通知》文件要求,我縣涉及建設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年度任務共42 項,截至目前均取得積極成效,已完成任務36項,正在推進中任務2項,未按時完成任務1項,市級未明確我縣任務3項。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大氣污染防治方面。編制印發《和林格爾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4)》,編制《和林格爾縣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禁、限燒區域劃定指導方案(試行)》,持續推動蒙原水泥有限公司、豐華生物質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1-12月全縣整體空氣質量穩中有升,較去年同期優良天數比例上升7.0個百分點。1-12月全縣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89.8%,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23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氣比例為1.1%,較去年同期下降0.6個百分點。
水污染防治方面。持續加大河道巡查力度,采取無人機和徒步相結合的方式,每周對縣境內渾河、寶貝河、什拉烏素河等河道例行巡查,對轄區內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進行排查,已開展巡河工作40余次,出動執法人員150人次,出動無人機25架次。擬新增劃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1處,調整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4處。推進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涉及入河排污口規范整治共21處,已批復的污水排放口2個,其他雨水排放口19個,已完成整治工作并建立“一口一檔”,并持續推進全面排查工作,鞏固整治成果。2024年1-12月,我縣涉及的區控斷面2 個(樊家十五號村、忽通兔),分別達到Ⅲ類水體和Ⅴ類水體的考核標準。
土壤及固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持續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排查整治工作,依托戶改廁推進15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樣板村建設。二是開展樊家十五號片區農業面源污染監測試點評估工作,高質量推進“無廢城市”建設任務。三是持續推進2個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項目實施,其中,礦坑填埋項目環評手續已完成環境本底調查和固廢特性調查,固廢中心正在請相關專家進行評估;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試點項目前期工作已完成,待與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確定相關標準后及時組織實施。四是持續開展“一住兩公”地塊土壤治理工作。
四、全力做好監督執法工作
一是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工作。共抽查企業37家次,其中一般排污對象共抽查24家次,重點排污對象共抽查13家次,共出動執法人員70余人次。二是開展機動車檢測機構專項檢查12次,共抽取4家檢測機構。三是配合開展第一輪交叉執法檢查。和林縣涉及6個企業,7項問題,相關問題已整改完成并在移動執法系統上傳檢查結果。四是推進環保管家反饋問題排查整改。環保管家排查81家企業,涉及531個問題,截至目前已完成462個,完成率87%。
五、持續推進便民利企服務工作
一是積極辦理12345及信訪舉報案件。截至2024年底,和林縣分局共受理各類生態環境信訪件81件,目前已全部辦結。二是推進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工作,自2024年5月環評審批權限下放以來,我局主動作為、提前服務,積極主動與項目建設單位進行溝通對接,同時優化工作流程、進一步精簡要件、減少環節、網辦提效,截至2024年底17個項目已辦結環評審批手續。三是協助市局完成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工作。督促重點排污單位季報執行報告的填報工作,督促重點和簡化排污單位年度執行報告填報工作的進行。
六、扎實做好環保督察整改
全力推進實施和林格爾縣生態環境問題“一本賬”管理,對自治區第二輪環保督察反饋意見、2024年自治區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查交辦問題、呼和浩特市生態環境領域各類問題、和林格爾縣精準畫像問題清單等各類問題進行了梳理匯總,形成《和林格爾縣生態環境領域問題匯總表》,共120項問題,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52項,剩余69項積極推進中。其中需2024年12月底前需完成整改43項,目前33項已上報銷號材料,剩余10項正在報送中;2025年3月底前需完成6項,目前5項已上報銷號材料,剩余1項正在報送中;2025年12月底前需完成52項,2026年底前需完成4項,2030年底前需完成1項,長期堅持15項。
七、2025年工作計劃
2025年,我分局將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局黨組的工作要求,推動和林格爾縣生態環境工作更上一個臺階,以更高標準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生態環境獲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一)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深入推進大氣污染協同治理,加強重點行業企業監管,充分利用在線監控數據,及時核實企業超標情況,嚴控秸稈焚燒,持續開展巡查管控,及時發現、及時制止。深入推進水環境綜合治理,加大水源地巡查力度;持續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及整治工作;持續抓好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深入推進土壤污染治理,持續開展“一住兩公”地塊土壤污染治理工作,進一步提高固體廢物處置利用能力。
(二)全力打好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攻堅戰
持續鞏固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和轉辦案件整改成效。結合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問題、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查、環保管家和精準畫像反饋問題,舉一反三、查漏補缺,全面排查整治,狠抓整改落實。全力以赴做好迎接中央環保督察各項工作,對重點整改任務實行臺賬管理,持續跟蹤問效,以整改整治推動解決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推動全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再上新臺階。
(三)持續推進建設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
按照上級單位制發文件精神,編制我縣方案、承接任務清單,落實好2025年旗縣(市、區)黨委書記落實生態安全屏障擔當作為專項目標考核,確保高質量報賬交卷。
(四)借力環保管家,提升環保管理服務能力
充分發揮環保管家專業優勢,深入開展轄區內企業環境問題全覆蓋排查及點對點服務,梳理制定問題清單,監督整改進度,繼續推進問題整改,持續跟進問題整改及驗收,確保問題整改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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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111501230117029720/2025-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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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 環境監測保護和治理 |
發布機構 | 生態環境局 |
文 號 | |
成文日期 | 2025-01-15 |
公文時效 |
一、黨建工作開展情況
積極落實創建黨建品牌要求。把“紅色引領 ?生態先鋒”作為黨建品牌,進一步傳播和林生態環保文化。依托國家安全教育日、國際生物多樣性日、六五環境日、全國低碳日和節能宣傳周,集中開展生態環保法律法規集宣傳教育進企業、進社區、進鄉村活動。始終把黨建工作貫穿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全過程,引領“共建共治共享”良好生態環境。通過組織集中學習、廉政黨課、黨紀學習等方式對黨員干部進行全方位的黨風廉政教育。截至目前共開展13次黨風廉政教育集中學習,觀看警示教育片3次,黨支部書記講廉政黨課3次。
開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對轄區內重點企業污染物日常管控、企業自行監測、生態環保督察、群眾信訪舉報等方面進行全面排查,開展糾治打著環保旗號搞“一刀切”問題專項行動,并通過開展問卷調查、座談交流等方式聽取企業訴求,征集問題線索。
二、建設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工作
按照《呼和浩特市建設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分工方案》和《呼和浩特市筑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專項組辦公室〈關于調度建設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2024年重點任務清單〉落實情況的通知》文件要求,我縣涉及建設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年度任務共42 項,截至目前均取得積極成效,已完成任務36項,正在推進中任務2項,未按時完成任務1項,市級未明確我縣任務3項。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大氣污染防治方面。編制印發《和林格爾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4)》,編制《和林格爾縣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禁、限燒區域劃定指導方案(試行)》,持續推動蒙原水泥有限公司、豐華生物質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1-12月全縣整體空氣質量穩中有升,較去年同期優良天數比例上升7.0個百分點。1-12月全縣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89.8%,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23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氣比例為1.1%,較去年同期下降0.6個百分點。
水污染防治方面。持續加大河道巡查力度,采取無人機和徒步相結合的方式,每周對縣境內渾河、寶貝河、什拉烏素河等河道例行巡查,對轄區內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進行排查,已開展巡河工作40余次,出動執法人員150人次,出動無人機25架次。擬新增劃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1處,調整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4處。推進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涉及入河排污口規范整治共21處,已批復的污水排放口2個,其他雨水排放口19個,已完成整治工作并建立“一口一檔”,并持續推進全面排查工作,鞏固整治成果。2024年1-12月,我縣涉及的區控斷面2 個(樊家十五號村、忽通兔),分別達到Ⅲ類水體和Ⅴ類水體的考核標準。
土壤及固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持續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排查整治工作,依托戶改廁推進15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樣板村建設。二是開展樊家十五號片區農業面源污染監測試點評估工作,高質量推進“無廢城市”建設任務。三是持續推進2個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項目實施,其中,礦坑填埋項目環評手續已完成環境本底調查和固廢特性調查,固廢中心正在請相關專家進行評估;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試點項目前期工作已完成,待與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確定相關標準后及時組織實施。四是持續開展“一住兩公”地塊土壤治理工作。
四、全力做好監督執法工作
一是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工作。共抽查企業37家次,其中一般排污對象共抽查24家次,重點排污對象共抽查13家次,共出動執法人員70余人次。二是開展機動車檢測機構專項檢查12次,共抽取4家檢測機構。三是配合開展第一輪交叉執法檢查。和林縣涉及6個企業,7項問題,相關問題已整改完成并在移動執法系統上傳檢查結果。四是推進環保管家反饋問題排查整改。環保管家排查81家企業,涉及531個問題,截至目前已完成462個,完成率87%。
五、持續推進便民利企服務工作
一是積極辦理12345及信訪舉報案件。截至2024年底,和林縣分局共受理各類生態環境信訪件81件,目前已全部辦結。二是推進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工作,自2024年5月環評審批權限下放以來,我局主動作為、提前服務,積極主動與項目建設單位進行溝通對接,同時優化工作流程、進一步精簡要件、減少環節、網辦提效,截至2024年底17個項目已辦結環評審批手續。三是協助市局完成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工作。督促重點排污單位季報執行報告的填報工作,督促重點和簡化排污單位年度執行報告填報工作的進行。
六、扎實做好環保督察整改
全力推進實施和林格爾縣生態環境問題“一本賬”管理,對自治區第二輪環保督察反饋意見、2024年自治區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查交辦問題、呼和浩特市生態環境領域各類問題、和林格爾縣精準畫像問題清單等各類問題進行了梳理匯總,形成《和林格爾縣生態環境領域問題匯總表》,共120項問題,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52項,剩余69項積極推進中。其中需2024年12月底前需完成整改43項,目前33項已上報銷號材料,剩余10項正在報送中;2025年3月底前需完成6項,目前5項已上報銷號材料,剩余1項正在報送中;2025年12月底前需完成52項,2026年底前需完成4項,2030年底前需完成1項,長期堅持15項。
七、2025年工作計劃
2025年,我分局將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局黨組的工作要求,推動和林格爾縣生態環境工作更上一個臺階,以更高標準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生態環境獲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一)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深入推進大氣污染協同治理,加強重點行業企業監管,充分利用在線監控數據,及時核實企業超標情況,嚴控秸稈焚燒,持續開展巡查管控,及時發現、及時制止。深入推進水環境綜合治理,加大水源地巡查力度;持續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及整治工作;持續抓好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深入推進土壤污染治理,持續開展“一住兩公”地塊土壤污染治理工作,進一步提高固體廢物處置利用能力。
(二)全力打好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攻堅戰
持續鞏固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和轉辦案件整改成效。結合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問題、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查、環保管家和精準畫像反饋問題,舉一反三、查漏補缺,全面排查整治,狠抓整改落實。全力以赴做好迎接中央環保督察各項工作,對重點整改任務實行臺賬管理,持續跟蹤問效,以整改整治推動解決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推動全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再上新臺階。
(三)持續推進建設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
按照上級單位制發文件精神,編制我縣方案、承接任務清單,落實好2025年旗縣(市、區)黨委書記落實生態安全屏障擔當作為專項目標考核,確保高質量報賬交卷。
(四)借力環保管家,提升環保管理服務能力
充分發揮環保管家專業優勢,深入開展轄區內企業環境問題全覆蓋排查及點對點服務,梳理制定問題清單,監督整改進度,繼續推進問題整改,持續跟進問題整改及驗收,確保問題整改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