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乳業開發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籌備組,各相關單位:
現將《和林格爾縣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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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爾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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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爾縣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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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兩件大事謀篇布局,持續用力改善和林格爾縣營商環境,加快綠色農畜產品生產加工和新能源新材料兩大主導產業提檔升級、集群發展,全面融入建設首府城市副中心大局,推動縣域經濟實現綠色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緊盯市委、市政府“強首府、爭進位”工作目標,圍繞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一流營商環境,不折不扣把國家、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執行好、落實好。推動和林格爾縣優化營商環境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市場環境更加公平有序,政務服務更加高效便捷,監管執法更加規范公開,法治保障更加公正有力,營商環境競爭力顯著提高,加快形成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在全區、全市營商環境評估中爭取更好名次。
二、工作要求
(一)強化政策供給,制定一個工作要點。聚焦《內蒙古自治區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圍繞強化重點領域改革、優化政務服務環境、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優化要素保障、加強企業權益保護、優化法治監管環境、鼓勵創新示范引領,優化創新創業環境、強化重商安商親商、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等關鍵要素,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
(二)對標先進地區,實施一個提升行動。貫徹國家和自治區、市以及縣委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部署,學習跟進世界銀行營商環境成熟度指標體系,常態化對標區內外一流標桿水平,針對工作短板弱項,強化機制流程創新,推出更多集約高效的務實舉措。深入實施《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做好相關法規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立改廢,進一步提升營商環境建設法治化水平。
(三)堅持問題導向,梳理一張問題清單。聚焦2023年自治區營商環境評估報告中指出的問題,結合日常工作推進中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一并列入問題清單,一體推動整改落實。按照“清單式推進、時限內完成”的工作思路,壓實整改主體責任,制定問題整改清單,明確整改完成時限,不折不扣逐條逐項抓好整改。
三、重點任務
(一)政務服務
1.嚴格落實市級行政許可事項全要素標準化,在自治區行政許可事項管理系統中認領縣、鄉鎮級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確認行政許可實施規范要素,編制行政許可辦事指南。積極協調各部門承接上級部門下放事項,適時調整政務一體化平臺事項認領,動態調整權責清單。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籌備組
2.推動特色化“一件事一次辦”提質擴面,推行多個“高效辦成一件事”套餐。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3.建立健全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提升綜合窗口覆蓋面。政務服務窗口工作人員的工作職責、辦理流程、所需材料及辦結時限等實行清單管理并向社會公開。完善涉企服務事項滿意度評價內容,定期公開評價結果。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4.對風險可控、糾錯成本低且能夠通過事中事后監管有效防范風險的政務服務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容缺辦理”審批服務模式。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5.充分發揮銀行網點、商超布局優勢,通過前移政務服務窗口等方式,推進政務服務向銀行網點和大型商超延伸。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財政局、人社局、醫保局等相關部門
6.推進“信用+ ”場景應用,通過“前期指導+信用承諾+遠程勘驗+承諾免勘驗+容缺勘驗”的模塊化組合方式,實現全程線上勘驗。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乳業開發區、云谷街道辦事處籌備組
7.對縣政務服務中心內的公安窗口和縣域內派出所等現有辦公場所窗口進行升級改造,實現無差別受理。
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配合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等各有關部門
8.依托市公安局“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及“青城警務通”APP,推出“無犯罪證明”網上辦理。
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籌備組
9.落實《內蒙古自治區公共數據管理辦法》,明確全縣黨政機關和公共企事業單位數據采集、匯聚、共享、開放、授權運營、使用、管理等要求,不斷強化公共數據治理體系和安全體系。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籌備組
10.建立完善雙向聯系情況臺賬,梳理工作開展情況以及工商聯聯系的會員企業和所屬商協會反饋的問題、訴求和意見建議,定期向政府報送。
牽頭單位:縣工商聯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11.根據企業需求,邀請政府各職能部門為企業精準“送政策”,面對面為企業答疑解惑。
牽頭單位:縣工商聯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12.落實“政策落地工程”,以“兩微一端”為載體,開設“涉企文件直通車”、“首府涉企惠企直通車”,用好“蒙企通”,向民營企業及時傳達黨和國家及自治區、市、我縣的涉企政策。
牽頭單位:縣工商聯
配合單位:縣發改委、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13.依托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與96888民營企業服務熱線、違約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登記(投訴)平臺、“蒙企通”平臺等渠道的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受理營商環境建設相關咨詢、投訴、求助、建議。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工商聯、發改委、工信局、12345接訴即辦指揮調度中心等有關部門
14.設立企業工單專職盯辦督辦組,負責全程監督企業訴求處理流程,實時更新進度,提升多部門協作能力。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發改委、工信局、市監局、工商聯、12345接訴即辦指揮調度中心等有關部門
(二)商事登記
15.依托自治區企業開辦“一網通”平臺與銀行的涉企數據共享功能,做好新開辦企業銀行開戶預約賬號信息推送,為企業開辦提供便利化服務。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16.嚴格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全面清理各類顯性和隱性壁壘。完善審批和監管機制,開展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案例排查歸集,定期對典型案例情況進行通報。
牽頭單位:縣發改委
配合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17.加快建設“一站式”企業服務專區,整合涉企公共服務、社會服務等事項,為企業提供政策咨詢、全程幫辦代辦以及人才、金融、法律等“一站式”增值服務。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18.在縣政務服務中心、乳業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設置“企業開辦幫辦代辦服務專區”,配置企業開辦幫辦代辦人員,對企業開辦事項的線上線下業務進行指導和幫辦代辦,嚴格落實“一窗綜合受理、后臺并聯審批、一窗統一出證”的審批模式,提高企業辦事效率,確保企業開辦0.5日辦結。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乳業開發區
19.拓展電子營業執照多領域應用場景,加大電子營業執照辦理各類業務便利性的宣傳力度,擴大電子營業執照知曉率、申領率、使用率,提高企業辦事便利化體驗。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科技局、司法局、財政局、人社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衛健委、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和林格爾監管分局等有關部門
20.在自治區不動產數據共享的基礎上,落實企業住所(經營場所)標準化登記,實現登記機關與不動產登記相關信息在線對比核驗。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自然資源局、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三)工程項目報建審批
21.涉及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備案、第三方機構審查、市政公用報裝接入等事項全部納入清單并向社會公布。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配合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22.加強電子簽名、電子印章、電子證照、電子材料、電子檔案等在工程報建全流程的應用,推動政府部門核發的電子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夠提供電子證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實體證照。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配合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自然資源局等有關部門
23.試點新建工業項目“工規證”承諾制改革,以“告知承諾”方式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推進工業項目更快開工建設。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住建局等有關部門
24.建立健全重點投資項目從落地、建設到投入使用全方位全流程跟蹤服務、手續領辦、代辦、幫辦機制。
牽頭單位: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25.探索開展能源、水利、交通“一件事”集成辦,明確每個“一件事”的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強化跨部門政策、業務、系統協同和數據共享。牽頭部門負責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改革措施和職責分工,推動改革任務落地見效。
牽頭單位:縣發改委、水務局、交通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26.探索開展同類項目環評“打捆”審批,探索實施環評與排污許可“兩證審批合一”。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和林格爾縣分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27.持續推動“交房即發證”“交地即發證”“竣工即發證”,打通“多測合一”平臺與不動產登記系統,實施“一碼關聯”改革,實現土地供應“碼上辦”。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縣住建局等有關部門
28.完善本地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辦事指南,梳理工程建設項目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市政公用報裝接入全流程審批服務事項辦理用時,明確起止時點、計時規則等內容并向社會公布。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配合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29.利用多測合一系統、工改系統、不動產登記系統互聯互通優勢,持續推進“驗登合一”“竣工即發證”。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配合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自然資源局等有關部門
30.加強對設計方案審查、施工圖審查等技術審查環節管理,通過審批用時亮燈預警管理,對審批逾期情況進行通報,降低逾期率。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配合單位:縣自然資源局、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四)不動產登記
31.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時,線上一次性繳納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契稅以及土地出讓金、不動產登記費等稅費,系統后臺自動將資金清算至國庫和不動產登記費財政匯繳賬戶。
牽頭單位:縣稅務局
配合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等有關部門
32.在地籍圖可視化查詢的基礎上,不動產登記“以圖查房”系統實現查看樓盤名稱、地址,房屋用途、建筑面積、房屋坐落、抵押查封產權狀態等樓盤表信息及對應房屋的信息。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33.加強商品房交易監管,鼓勵將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的存量房買賣傭金納入交易資金監管范圍。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配合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等有關部門
34.全面清理不動產登記階段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前置材料、程序和“奇葩證明”。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35.明確辦理情形、辦理時間、申請材料、辦理流程、收費事項,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網辦理”的原則,實現“水電氣暖”與不動產線上聯動過戶。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縣住建局、供電公司等
36.通過運用互聯網技術手段,進一步優化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實現在線獲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合格證》《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建設項目預售許可證、營業執照、身份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婚姻關系證明材料的電子證照及證明,推動登記資料電子化,精簡辦事所需材料,提高不動產登記效率。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縣民政局、公安局、住建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37.持續深化應用不動產單元代碼,在建設用地規劃條件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劃撥決定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完稅憑證等材料中予以記載,不動產單元代碼關聯起規劃條件、土地供應、工程規劃、竣工驗收、不動產交易、稅款征收、確權登記等各階段,實現“一碼關聯”,確保各環節前后銜接一致、真實準確,便利共享查詢追溯。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縣住建局、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稅務局等有關部門
38.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實現電子網簽合同與不動產登記實時共享互通,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減輕企業群眾的辦事成本。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縣住建局等有關部門
39.優化繳納經濟適用住房土地與房屋增值收益支付方式,實現網上(掌上)可辦,推動土地與房屋增值收益與不動產登記實時共享。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縣住建局等有關部門
40.優化線上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等相關稅費支付方式和支付額度,實現稅收征繳和不動產登記信息實時共享。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縣稅務局等有關部門
41.積極推進不動產登記與公證信息查詢共享機制建設,采用接口方式調用,實現電子證書和電子公證書等信息聯通,加快推進不動產登記和公證領域信息共享。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縣司法局等有關部門
(五)納稅
42.通過“政策打標”與“企業畫像”,利用大數據平臺進行對象抽取,將稅費優惠政策與對應納稅人繳費人匹配,運用征納互動的精準推送功能,實現“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轉變。
牽頭單位:縣稅務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43.探索推進“楓橋式”稅務所(分局、辦稅服務廳)建設,建立涉稅費爭議聯合調解機制,探索成立稅費爭議處理中心、云端爭議調解室、“公職律師涉稅爭議咨詢調解中心”等,一站式化解群眾稅費爭議和矛盾糾紛。
牽頭單位:縣稅務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44.推進“信用+風險”稅收監管,實施分類分級遞進式處理稅務風險管理模式,對違法情節較輕、損害較小的,適用提示提醒、約談警示等非強制性執法方式。
牽頭單位:縣稅務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45.根據納稅人的信用級別,將納稅人分為不同的風險級別,對低信用高風險納稅人進行重點監管,加強對其稅務申報和繳稅情況的核查,確保其遵守納稅法律法規,對高信用低風險納稅人實施簡化管理措施。
牽頭單位:縣稅務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46.開展稅收違法“黑名單”及聯合懲戒,將確定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錄入“金三”系統重大違法失信主體模塊管理,適用D級納稅人管理措施,并在信用呼和浩特平臺和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稅務局內外網平臺公布。
牽頭單位:縣稅務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47.通過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告知承諾制的稅務證明事項目錄及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在辦稅服務場所放置相關紙質文本,方便納稅人查閱、索取或下載。
牽頭單位:縣稅務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48.探索發揮“稅務+”多部門協調機制,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達到稅費聯動的征管效應。
牽頭單位:縣稅務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六)對外開放
49.圍繞我縣特色產業優勢,主動與東南沿海、京津冀等地區外商投資企業開展產業轉移協作。加強與投資促進機構的合作,為企業搭建交流合作平臺。
牽頭單位: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50.發揮好外資企業圓桌會議等機制作用,助力外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標準制定等活動,平等享受優惠政策和支持政策。
牽頭單位: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51.完善跨境電商綜試區軟硬件建設,加快政策資金兌付,加大跨境電商頭部企業招引力度,打造跨境電商產業園區。
牽頭單位: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配合單位:縣財政局等有關部門
52.支持外商投資農畜產品加工、清潔能源、新材料、裝備制造業、現代化工、生物醫藥、電子信息技術和現代服務業等領域。
牽頭單位: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配合單位:縣發改委、工信局、科技局、農牧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53.建立外商投資重點項目庫,采取“專人盯辦,一站式服務”推動項目落地。與外資企業建立常態化溝通交流,協調解決外資企業在生產運營中遇到的問題。
牽頭單位: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54.協同其他經濟部門、駐京辦、駐滬辦、中介機構、科研院所、各地商會,建立N個招商引資渠道。
牽頭單位: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七)政府采購
55.加大政府采購業務培訓及政府采購預付款政策宣傳力度,鼓勵預付款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合同金額的30%;對于資信狀況良好、履約能力較強的中標供應商,可適當提高預付款比例,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金額的70%。加大政府采購預付款保函政策推廣力度。
牽頭單位:縣財政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56.強化政府采購結果確認、公示、簽訂合同及備案管理,壓實采購人主體責任,縮短結果確認、公示、合同簽訂及備案時間。強化對采購人主體責任監管力度,督促采購人強化內控制度建設工作,優化政府采購流程,提高支付進度。
牽頭單位:縣財政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57.持續加大政府采購合同融資調研,通過線上、線下活動、制作宣傳頁等實際舉措,提升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數量。
牽頭單位:縣財政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58.配合上級財政部門完善升級電子平臺,實現合同在線簽訂和工程款支付憑證查詢功能。
牽頭單位:縣財政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59.落實政府采購項目在區內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的基礎上,擴展區外遠程異地評標區域,推動遠程異地評標1+N模式規范化運行。
牽頭單位:縣財政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60.加大政府采購金融服務推廣力度,鼓勵各金融機構組建營銷團隊,打造政采貸品牌,形成推廣政府采購金融服務的良好氛圍。
牽頭單位:縣財政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八)獲得用電
61.加快電網配套項目規劃建設,提前延伸配電網至待開發地塊,實現企業“入駐即用電”。深化重點項目用電報裝全程代辦服務,推行重點項目用電“項目長”制,建立“意向接電+約時送電”契約式服務機制。
牽頭單位:供電公司
62.依托自治區“蒙電e家”實名認證系統,自動獲取營業執照、不動產權證、居民身份證,推動居民“刷臉辦電”和小微企業“一證辦電”。
牽頭單位:供電公司
63.將和林格爾縣重點項目全部納入用電項目儲備庫,實施“一企一策”、“幫代辦”和“容缺受理”服務,為企業創造“即來即接”“即接即用”的用電環境。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
64.建立配電線路、臺區停電紅黃牌機制,提前計劃停電需求提報,預留帶電作業勘察時間。
牽頭單位:供電公司
65.打造“基礎+增值”的多元化產品服務,拓展能源增值服務。探索推出“智慧運維、能源托管、臨電共享、電能質量診斷、保險”等增值服務,提供高品質、定制化“一攬子”解決方案,有效快捷滿足用戶的個性化多樣化用電用能需求。
牽頭單位:供電公司
66.加強供電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和溝通,加快工單內部流轉進程,壓減低壓客戶平均接電時限。
牽頭單位:供電公司
67.對業擴配套施工單位加強違約管理,對業擴配套建設超時限的工單,按合同約定開展考核,按照超期程度扣除相應違約金。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68.將供電接入工程進行分類,明確政府投資部分、供電企業投資部分、客戶投資部分,與儲備土地直接相關的電力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費用,按規定納入土地開發支出,制定具有操作性的實施細則。
牽頭單位:供電公司
(九)獲得水氣熱
69.深入推進水電氣熱網報裝和破路、占綠、規劃路由等相關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關聯事項跨領域集成辦理。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交通局、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城管大隊等有關部門
70.聚焦“溫暖工程”,結合市政道路新建項目,將隨路水電氣網等管溝同步提前建設到位。供水、供電、供氣、網絡通信等企事業單位參與道路設計方案評審和竣工驗收,保障設計和施工標準滿足管線敷設要求,避免道路重復開挖。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供電公司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十)園區用地保障
71.全面推廣“拿地即開工”模式,年內實現拿地即開工工業項目實施案例。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各有關部門、乳業開發區
72.擴大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比例,推行“區域評估+標準地”模式,促進園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各有關部門、乳業開發區
(十一)融資服務
73.落實《呼和浩特市普惠金融發展示范區獎補資金管理實施方案》,加大小微、科創、“三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支持力度。
牽頭單位:縣財政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74.引導有融資需求的中小微企業在“信易貸”平臺進行注冊并發布融資需求,加大信用信息在金融領域的運用,幫助企業獲得貸款支持。
牽頭單位:縣發改委
配合單位:縣財政局等有關部門
(十二)人力資源
75.探索建立勞動人事爭議流動仲裁庭、巡回仲裁庭等,簡化辦案流程和縮短辦理時限,2024年底前在線辦案率達到90%以上,仲裁案件線上辦案率年底達到80%以上。
牽頭單位:縣人社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76.加大“社銀一體化”服務網點建設力度,推進養老、工傷、失業、社??ǖ壬绫n悩I務“一窗通辦”;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登記、繳費移動端聯合辦理;失業保險穩崗及更多優惠政策“免申即享”。
牽頭單位:縣人社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77.支持規模以上企業建立職工培訓中心,納入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目錄,全面推行新型學徒制培訓,并按規定給予企業培訓補貼。落實“新八級工”制度,支持企業在高技能人才中設置首席技師、特級技師。
牽頭單位:縣人社局
配合單位:縣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
78.打造“一站式”人才服務平臺。將各部門人才服務事項融合打包,形成集人才招聘、人才認定、人才服務、人才展示、人才地圖為一體的全新人才服務體系。
牽頭單位:縣人社局
配合單位:縣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
(十三)市場監管
79.統籌制定年度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推動食品、藥品、燃氣、建筑工程質量、非法金融活動等領域部門聯合綜合監管,抽查檢查結果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80.探索推行“一業一查”模式,監督方式逐步從“按事項管”向“按行業管”轉變。實施綜合監管“一業一冊”告知制度,一類事項制定一冊合規經營指南,一次性告知經營主體合規經營要求。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81.動態調整裁量權基準和免罰、從輕、減輕處罰清單,推行首次違法預警提示、輕微違法告知承諾制、社會服務折抵罰款等柔性執法。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配合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82.規范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罰款的設定,嚴禁行政規范性文件設定罰款,防止以罰增收、以罰代管、逐利執法等行為。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配合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83.加強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中含“資產管理”“財富管理”“金融”“理財”等字樣機構的排查、更名等工作,對發現的涉嫌非法集資行為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全力防控可能引發的涉眾涉穩風險。
牽頭單位:縣財政局
配合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84.開展行政機關指定第三方壟斷服務、中介機構強制服務等行為專項整治,規范我縣中介服務機構行為。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85.加強對水電氣熱網等市政公用服務價格的監管,依法查處價格違法違規行為。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十四)信用環境
86.開展政府失信行為大排查、大起底,全面排查政府不履行承諾、違約毀約、拖欠賬款三大類失信問題。梳理政務失信行為,做好舉報線索的任務派發、督促督辦、辦結銷號等整改落實。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配合單位:縣發改委、財政局等有關部門
87.對于符合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范圍和條件的被執行人應納盡納,通過各種渠道公開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高壓態勢。
牽頭單位:縣人民法院
配合單位:縣發改委等有關部門
88.開展教育和人事人才、科研、民政、勞動保障、社保、文化和旅游、醫藥衛生、生態環境等重點領域失信突出問題集中整治。
牽頭單位:司法局
配合單位:縣教育局、人社局、科技局、民政局、文旅體局、衛健委、生態環境局等有關部門
89.對企業信用風險識別和分類,全面推行企業信用風險分級分類監管。將企業風險分級分類監管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有機結合,根據信用等級高低采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
牽頭單位:縣發改委
配合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90.在信用中國(內蒙古呼和浩特)網站發布信用“紅黑名單”,推動各地各部門在辦理行政事項過程中查詢使用信用信息,依法依規開展聯合獎懲。
牽頭單位:縣發改委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91.推動建立完善信用承諾機制,加強信用承諾及履約踐諾信息歸集共享。在各自主管行業領域建立完善信用評價制度,深化評價結果應用,提高監管效率。
牽頭單位:縣發改委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十五)解決商業糾紛
92.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民營企業家權益,拓寬行政執法問題線索征集方式。建立完善與民營企業的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定期梳理編發指導案例,舉辦法律服務民營企業經驗交流研討活動和專題業務培訓。支持常態化開展涉企刑事訴訟“掛案”清理工作。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人民法院、檢察院等有關部門
93.開辟金融消費類案件綠色通道,在訴訟服務大廳設立金融消費類案件綠色通道,提供訴訟輔導、風險提示、訴訟程序性指導、現場立案、案件查詢、聯系法官、材料收轉等“一站式”服務。
牽頭單位:縣人民法院
配合單位:縣財政局等有關部門
94.開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推動還款計劃的落實。督促被告方、原告方和立案機關對接,促進雙方達成和解,并依法依規履行相關責任義務。
牽頭單位:縣人民法院
配合單位:縣財政局等有關部門
95.部門聯合開展法治宣傳進商會、進企業等系列活動。成立律師法律服務團隊開展“一對一”法治體檢。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配合單位:縣人民法院、檢察院、工商聯等有關部門
(十六)辦理破產
96.依托《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立審執破一體化工作機制》,加強訴前保全、訴中保全、執行前保全、執前督促期間保全等制度體系建設。
牽頭單位:縣人民法院
97.加強與上級法院對執轉破工作的溝通,對已具備破產條件的企業及時進入執轉破程序。對于尚有挽救價值的企業,加強與政府各部門溝通配合,盡快辦結破產重整案件。對無產可破、執轉破等符合條件的案件適用“簡案快審”程序爭取3個月內結案。
牽頭單位:縣人民法院
(十七)創新創業
98.依托云計算創客中心、“云創聯盟”、眾創空間等創新載體,采取“頂級專家團隊+鏈主企業(領軍企業)+產業園區”等方式,吸引集聚新質生產力需要的高層次創新人才團隊。
牽頭單位:縣科技局
配合單位:縣工信局等有關部門,乳業開發區
99.融入“蒙科聚”呼和浩特市科技金融工作站,開展融資信息采集、借貸銜接交流、金融知識指導、金融政策宣貫等綜合性服務,為科技企業融資提供支撐。
牽頭單位:縣科技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100.積極與北交所、上交所、深交所等專業上市服務機構對接,培育上市后備科技企業,落實獎補政策支持科技企業股權交易和上市融資。
牽頭單位:縣科技局
配合單位:縣財政局等有關部門
101.落實《呼和浩特市全社會研發投入攻堅七條措施》,建立研發投入“剛性增長--應統盡統--獎補激勵”良性機制,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
牽頭單位:縣科技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102.建立科技企業培育庫,構建“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領軍企業”梯次培育體系。發揮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站作用,完善企業創新服務體系。
牽頭單位:縣科技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103.加強校企對接,開展高??萍汲晒诰蚝推髽I需求征集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加大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培育力度,帶領服務機構主動入企指導服務。
牽頭單位:縣科技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104.支持企業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圍繞我縣特色產業業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級管理人員,力爭實現年底更多新增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入統。
牽頭單位:縣人社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十九)知識產權保護
105.推出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入園惠企”政企銀對接活動,開展專利轉移轉化、專利開放許可、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許可與轉讓等培訓。推動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服務向產業集聚度高的行業協會、產業園區、專業市場等區域延伸。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工信局、科技局、財政局等有關部門
106.引導企業采用先進標準組織生產,提高產品核心競爭力。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工信局等有關部門
107.有針對性地指導企業在產業領域加強專利研發創造,組織引導企業申報自治區高價值專利培育和布局中心建設項目。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工信局、科技局等有關部門
(二十)宜居環境
108.依托技工院校、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與企業建立校企合作,打造產教融合實訓基地。指導“我縣企業設立職工培訓中心,納入補貼性培訓機構目錄。
牽頭單位:縣人社局
配合單位:縣教育局等有關部門
109.落實簽約居民健康管理,全人群和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提升1—3個百分點,家庭醫生簽約率年內達到45%以上。
牽頭單位:縣衛健委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籌備組
110.利用現有公立醫院改革與高質量發展信息平臺,建設互聯網醫療服務平臺。
牽頭單位:縣衛健委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111.動態更新公開土壤和地下水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錄,督導企業規范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及“回頭看”和年度自行監測。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和林格爾縣分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112.簡化和優化城市公交老年卡辦理流程,完善無障礙服務設施、配備醫藥急救箱等措施,提升適老化服務質量。
牽頭單位:縣交通運輸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113.大力提升公園綠地品質,持續增益群眾福祉,提升公園綠地韌性和安全性。逐步提升收集利用雨水提高水資源利用率。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積極發揮縣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作用,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一把手”工程,夯實主體責任,提升各部門協同聯動。進一步優化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月通報、季督導、年考核的工作機制(即每月對指標項落實情況進行匯總調度、每月通報未完成工作任務的部門、每季度對連續未完成工作任務的部門掛牌督導、每一年度對地區及部門進行考核排名),確保營商環境各項指標任務按期完成。研究建立優化營商環境表彰制度,廣泛凝聚改革正能量,形成推進改革強大合力。
(二)加強數字化建設支撐。堅持共建、共享、共用、共治,促進各類系統平臺數據聯通、功能優化。完善與營商環境改革相適應的信息化項目審批和建設機制,通過綜合論證、聯合審批等方式,提高信息化項目建設質量和效率,加快推進數字政府建設。
(三)鼓勵探索創新。堅持試點運行、系統謀劃、協同聯動、齊抓共管,加強部門間業務協同辦理水平,把創新工作舉措貫穿于營商環境工作全過程各環節,切實提升營商環境整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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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乳業開發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籌備組,各相關單位:
現將《和林格爾縣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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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爾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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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爾縣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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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兩件大事謀篇布局,持續用力改善和林格爾縣營商環境,加快綠色農畜產品生產加工和新能源新材料兩大主導產業提檔升級、集群發展,全面融入建設首府城市副中心大局,推動縣域經濟實現綠色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緊盯市委、市政府“強首府、爭進位”工作目標,圍繞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一流營商環境,不折不扣把國家、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執行好、落實好。推動和林格爾縣優化營商環境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市場環境更加公平有序,政務服務更加高效便捷,監管執法更加規范公開,法治保障更加公正有力,營商環境競爭力顯著提高,加快形成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在全區、全市營商環境評估中爭取更好名次。
二、工作要求
(一)強化政策供給,制定一個工作要點。聚焦《內蒙古自治區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圍繞強化重點領域改革、優化政務服務環境、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優化要素保障、加強企業權益保護、優化法治監管環境、鼓勵創新示范引領,優化創新創業環境、強化重商安商親商、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等關鍵要素,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
(二)對標先進地區,實施一個提升行動。貫徹國家和自治區、市以及縣委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部署,學習跟進世界銀行營商環境成熟度指標體系,常態化對標區內外一流標桿水平,針對工作短板弱項,強化機制流程創新,推出更多集約高效的務實舉措。深入實施《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做好相關法規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立改廢,進一步提升營商環境建設法治化水平。
(三)堅持問題導向,梳理一張問題清單。聚焦2023年自治區營商環境評估報告中指出的問題,結合日常工作推進中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一并列入問題清單,一體推動整改落實。按照“清單式推進、時限內完成”的工作思路,壓實整改主體責任,制定問題整改清單,明確整改完成時限,不折不扣逐條逐項抓好整改。
三、重點任務
(一)政務服務
1.嚴格落實市級行政許可事項全要素標準化,在自治區行政許可事項管理系統中認領縣、鄉鎮級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確認行政許可實施規范要素,編制行政許可辦事指南。積極協調各部門承接上級部門下放事項,適時調整政務一體化平臺事項認領,動態調整權責清單。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籌備組
2.推動特色化“一件事一次辦”提質擴面,推行多個“高效辦成一件事”套餐。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3.建立健全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提升綜合窗口覆蓋面。政務服務窗口工作人員的工作職責、辦理流程、所需材料及辦結時限等實行清單管理并向社會公開。完善涉企服務事項滿意度評價內容,定期公開評價結果。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4.對風險可控、糾錯成本低且能夠通過事中事后監管有效防范風險的政務服務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容缺辦理”審批服務模式。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5.充分發揮銀行網點、商超布局優勢,通過前移政務服務窗口等方式,推進政務服務向銀行網點和大型商超延伸。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財政局、人社局、醫保局等相關部門
6.推進“信用+ ”場景應用,通過“前期指導+信用承諾+遠程勘驗+承諾免勘驗+容缺勘驗”的模塊化組合方式,實現全程線上勘驗。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乳業開發區、云谷街道辦事處籌備組
7.對縣政務服務中心內的公安窗口和縣域內派出所等現有辦公場所窗口進行升級改造,實現無差別受理。
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配合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等各有關部門
8.依托市公安局“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及“青城警務通”APP,推出“無犯罪證明”網上辦理。
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籌備組
9.落實《內蒙古自治區公共數據管理辦法》,明確全縣黨政機關和公共企事業單位數據采集、匯聚、共享、開放、授權運營、使用、管理等要求,不斷強化公共數據治理體系和安全體系。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籌備組
10.建立完善雙向聯系情況臺賬,梳理工作開展情況以及工商聯聯系的會員企業和所屬商協會反饋的問題、訴求和意見建議,定期向政府報送。
牽頭單位:縣工商聯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11.根據企業需求,邀請政府各職能部門為企業精準“送政策”,面對面為企業答疑解惑。
牽頭單位:縣工商聯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12.落實“政策落地工程”,以“兩微一端”為載體,開設“涉企文件直通車”、“首府涉企惠企直通車”,用好“蒙企通”,向民營企業及時傳達黨和國家及自治區、市、我縣的涉企政策。
牽頭單位:縣工商聯
配合單位:縣發改委、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13.依托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與96888民營企業服務熱線、違約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登記(投訴)平臺、“蒙企通”平臺等渠道的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受理營商環境建設相關咨詢、投訴、求助、建議。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工商聯、發改委、工信局、12345接訴即辦指揮調度中心等有關部門
14.設立企業工單專職盯辦督辦組,負責全程監督企業訴求處理流程,實時更新進度,提升多部門協作能力。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發改委、工信局、市監局、工商聯、12345接訴即辦指揮調度中心等有關部門
(二)商事登記
15.依托自治區企業開辦“一網通”平臺與銀行的涉企數據共享功能,做好新開辦企業銀行開戶預約賬號信息推送,為企業開辦提供便利化服務。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16.嚴格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全面清理各類顯性和隱性壁壘。完善審批和監管機制,開展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案例排查歸集,定期對典型案例情況進行通報。
牽頭單位:縣發改委
配合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17.加快建設“一站式”企業服務專區,整合涉企公共服務、社會服務等事項,為企業提供政策咨詢、全程幫辦代辦以及人才、金融、法律等“一站式”增值服務。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18.在縣政務服務中心、乳業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設置“企業開辦幫辦代辦服務專區”,配置企業開辦幫辦代辦人員,對企業開辦事項的線上線下業務進行指導和幫辦代辦,嚴格落實“一窗綜合受理、后臺并聯審批、一窗統一出證”的審批模式,提高企業辦事效率,確保企業開辦0.5日辦結。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乳業開發區
19.拓展電子營業執照多領域應用場景,加大電子營業執照辦理各類業務便利性的宣傳力度,擴大電子營業執照知曉率、申領率、使用率,提高企業辦事便利化體驗。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科技局、司法局、財政局、人社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衛健委、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和林格爾監管分局等有關部門
20.在自治區不動產數據共享的基礎上,落實企業住所(經營場所)標準化登記,實現登記機關與不動產登記相關信息在線對比核驗。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自然資源局、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三)工程項目報建審批
21.涉及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備案、第三方機構審查、市政公用報裝接入等事項全部納入清單并向社會公布。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配合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22.加強電子簽名、電子印章、電子證照、電子材料、電子檔案等在工程報建全流程的應用,推動政府部門核發的電子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夠提供電子證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實體證照。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配合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自然資源局等有關部門
23.試點新建工業項目“工規證”承諾制改革,以“告知承諾”方式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推進工業項目更快開工建設。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住建局等有關部門
24.建立健全重點投資項目從落地、建設到投入使用全方位全流程跟蹤服務、手續領辦、代辦、幫辦機制。
牽頭單位: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25.探索開展能源、水利、交通“一件事”集成辦,明確每個“一件事”的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強化跨部門政策、業務、系統協同和數據共享。牽頭部門負責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改革措施和職責分工,推動改革任務落地見效。
牽頭單位:縣發改委、水務局、交通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26.探索開展同類項目環評“打捆”審批,探索實施環評與排污許可“兩證審批合一”。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和林格爾縣分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27.持續推動“交房即發證”“交地即發證”“竣工即發證”,打通“多測合一”平臺與不動產登記系統,實施“一碼關聯”改革,實現土地供應“碼上辦”。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縣住建局等有關部門
28.完善本地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辦事指南,梳理工程建設項目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市政公用報裝接入全流程審批服務事項辦理用時,明確起止時點、計時規則等內容并向社會公布。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配合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29.利用多測合一系統、工改系統、不動產登記系統互聯互通優勢,持續推進“驗登合一”“竣工即發證”。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配合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自然資源局等有關部門
30.加強對設計方案審查、施工圖審查等技術審查環節管理,通過審批用時亮燈預警管理,對審批逾期情況進行通報,降低逾期率。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配合單位:縣自然資源局、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四)不動產登記
31.在辦理不動產登記時,線上一次性繳納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契稅以及土地出讓金、不動產登記費等稅費,系統后臺自動將資金清算至國庫和不動產登記費財政匯繳賬戶。
牽頭單位:縣稅務局
配合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等有關部門
32.在地籍圖可視化查詢的基礎上,不動產登記“以圖查房”系統實現查看樓盤名稱、地址,房屋用途、建筑面積、房屋坐落、抵押查封產權狀態等樓盤表信息及對應房屋的信息。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33.加強商品房交易監管,鼓勵將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的存量房買賣傭金納入交易資金監管范圍。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配合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等有關部門
34.全面清理不動產登記階段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前置材料、程序和“奇葩證明”。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35.明確辦理情形、辦理時間、申請材料、辦理流程、收費事項,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網辦理”的原則,實現“水電氣暖”與不動產線上聯動過戶。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縣住建局、供電公司等
36.通過運用互聯網技術手段,進一步優化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實現在線獲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合格證》《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建設項目預售許可證、營業執照、身份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婚姻關系證明材料的電子證照及證明,推動登記資料電子化,精簡辦事所需材料,提高不動產登記效率。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縣民政局、公安局、住建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37.持續深化應用不動產單元代碼,在建設用地規劃條件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劃撥決定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完稅憑證等材料中予以記載,不動產單元代碼關聯起規劃條件、土地供應、工程規劃、竣工驗收、不動產交易、稅款征收、確權登記等各階段,實現“一碼關聯”,確保各環節前后銜接一致、真實準確,便利共享查詢追溯。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縣住建局、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稅務局等有關部門
38.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實現電子網簽合同與不動產登記實時共享互通,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減輕企業群眾的辦事成本。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縣住建局等有關部門
39.優化繳納經濟適用住房土地與房屋增值收益支付方式,實現網上(掌上)可辦,推動土地與房屋增值收益與不動產登記實時共享。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縣住建局等有關部門
40.優化線上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等相關稅費支付方式和支付額度,實現稅收征繳和不動產登記信息實時共享。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縣稅務局等有關部門
41.積極推進不動產登記與公證信息查詢共享機制建設,采用接口方式調用,實現電子證書和電子公證書等信息聯通,加快推進不動產登記和公證領域信息共享。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縣司法局等有關部門
(五)納稅
42.通過“政策打標”與“企業畫像”,利用大數據平臺進行對象抽取,將稅費優惠政策與對應納稅人繳費人匹配,運用征納互動的精準推送功能,實現“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轉變。
牽頭單位:縣稅務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43.探索推進“楓橋式”稅務所(分局、辦稅服務廳)建設,建立涉稅費爭議聯合調解機制,探索成立稅費爭議處理中心、云端爭議調解室、“公職律師涉稅爭議咨詢調解中心”等,一站式化解群眾稅費爭議和矛盾糾紛。
牽頭單位:縣稅務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44.推進“信用+風險”稅收監管,實施分類分級遞進式處理稅務風險管理模式,對違法情節較輕、損害較小的,適用提示提醒、約談警示等非強制性執法方式。
牽頭單位:縣稅務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45.根據納稅人的信用級別,將納稅人分為不同的風險級別,對低信用高風險納稅人進行重點監管,加強對其稅務申報和繳稅情況的核查,確保其遵守納稅法律法規,對高信用低風險納稅人實施簡化管理措施。
牽頭單位:縣稅務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46.開展稅收違法“黑名單”及聯合懲戒,將確定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錄入“金三”系統重大違法失信主體模塊管理,適用D級納稅人管理措施,并在信用呼和浩特平臺和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稅務局內外網平臺公布。
牽頭單位:縣稅務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47.通過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告知承諾制的稅務證明事項目錄及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在辦稅服務場所放置相關紙質文本,方便納稅人查閱、索取或下載。
牽頭單位:縣稅務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48.探索發揮“稅務+”多部門協調機制,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達到稅費聯動的征管效應。
牽頭單位:縣稅務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六)對外開放
49.圍繞我縣特色產業優勢,主動與東南沿海、京津冀等地區外商投資企業開展產業轉移協作。加強與投資促進機構的合作,為企業搭建交流合作平臺。
牽頭單位: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50.發揮好外資企業圓桌會議等機制作用,助力外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標準制定等活動,平等享受優惠政策和支持政策。
牽頭單位: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51.完善跨境電商綜試區軟硬件建設,加快政策資金兌付,加大跨境電商頭部企業招引力度,打造跨境電商產業園區。
牽頭單位: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配合單位:縣財政局等有關部門
52.支持外商投資農畜產品加工、清潔能源、新材料、裝備制造業、現代化工、生物醫藥、電子信息技術和現代服務業等領域。
牽頭單位: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配合單位:縣發改委、工信局、科技局、農牧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53.建立外商投資重點項目庫,采取“專人盯辦,一站式服務”推動項目落地。與外資企業建立常態化溝通交流,協調解決外資企業在生產運營中遇到的問題。
牽頭單位: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54.協同其他經濟部門、駐京辦、駐滬辦、中介機構、科研院所、各地商會,建立N個招商引資渠道。
牽頭單位: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七)政府采購
55.加大政府采購業務培訓及政府采購預付款政策宣傳力度,鼓勵預付款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合同金額的30%;對于資信狀況良好、履約能力較強的中標供應商,可適當提高預付款比例,但最高不得超過合同金額的70%。加大政府采購預付款保函政策推廣力度。
牽頭單位:縣財政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56.強化政府采購結果確認、公示、簽訂合同及備案管理,壓實采購人主體責任,縮短結果確認、公示、合同簽訂及備案時間。強化對采購人主體責任監管力度,督促采購人強化內控制度建設工作,優化政府采購流程,提高支付進度。
牽頭單位:縣財政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57.持續加大政府采購合同融資調研,通過線上、線下活動、制作宣傳頁等實際舉措,提升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數量。
牽頭單位:縣財政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58.配合上級財政部門完善升級電子平臺,實現合同在線簽訂和工程款支付憑證查詢功能。
牽頭單位:縣財政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59.落實政府采購項目在區內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的基礎上,擴展區外遠程異地評標區域,推動遠程異地評標1+N模式規范化運行。
牽頭單位:縣財政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60.加大政府采購金融服務推廣力度,鼓勵各金融機構組建營銷團隊,打造政采貸品牌,形成推廣政府采購金融服務的良好氛圍。
牽頭單位:縣財政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八)獲得用電
61.加快電網配套項目規劃建設,提前延伸配電網至待開發地塊,實現企業“入駐即用電”。深化重點項目用電報裝全程代辦服務,推行重點項目用電“項目長”制,建立“意向接電+約時送電”契約式服務機制。
牽頭單位:供電公司
62.依托自治區“蒙電e家”實名認證系統,自動獲取營業執照、不動產權證、居民身份證,推動居民“刷臉辦電”和小微企業“一證辦電”。
牽頭單位:供電公司
63.將和林格爾縣重點項目全部納入用電項目儲備庫,實施“一企一策”、“幫代辦”和“容缺受理”服務,為企業創造“即來即接”“即接即用”的用電環境。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
64.建立配電線路、臺區停電紅黃牌機制,提前計劃停電需求提報,預留帶電作業勘察時間。
牽頭單位:供電公司
65.打造“基礎+增值”的多元化產品服務,拓展能源增值服務。探索推出“智慧運維、能源托管、臨電共享、電能質量診斷、保險”等增值服務,提供高品質、定制化“一攬子”解決方案,有效快捷滿足用戶的個性化多樣化用電用能需求。
牽頭單位:供電公司
66.加強供電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和溝通,加快工單內部流轉進程,壓減低壓客戶平均接電時限。
牽頭單位:供電公司
67.對業擴配套施工單位加強違約管理,對業擴配套建設超時限的工單,按合同約定開展考核,按照超期程度扣除相應違約金。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68.將供電接入工程進行分類,明確政府投資部分、供電企業投資部分、客戶投資部分,與儲備土地直接相關的電力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費用,按規定納入土地開發支出,制定具有操作性的實施細則。
牽頭單位:供電公司
(九)獲得水氣熱
69.深入推進水電氣熱網報裝和破路、占綠、規劃路由等相關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關聯事項跨領域集成辦理。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交通局、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城管大隊等有關部門
70.聚焦“溫暖工程”,結合市政道路新建項目,將隨路水電氣網等管溝同步提前建設到位。供水、供電、供氣、網絡通信等企事業單位參與道路設計方案評審和竣工驗收,保障設計和施工標準滿足管線敷設要求,避免道路重復開挖。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供電公司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十)園區用地保障
71.全面推廣“拿地即開工”模式,年內實現拿地即開工工業項目實施案例。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各有關部門、乳業開發區
72.擴大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比例,推行“區域評估+標準地”模式,促進園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配合單位:各有關部門、乳業開發區
(十一)融資服務
73.落實《呼和浩特市普惠金融發展示范區獎補資金管理實施方案》,加大小微、科創、“三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支持力度。
牽頭單位:縣財政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74.引導有融資需求的中小微企業在“信易貸”平臺進行注冊并發布融資需求,加大信用信息在金融領域的運用,幫助企業獲得貸款支持。
牽頭單位:縣發改委
配合單位:縣財政局等有關部門
(十二)人力資源
75.探索建立勞動人事爭議流動仲裁庭、巡回仲裁庭等,簡化辦案流程和縮短辦理時限,2024年底前在線辦案率達到90%以上,仲裁案件線上辦案率年底達到80%以上。
牽頭單位:縣人社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76.加大“社銀一體化”服務網點建設力度,推進養老、工傷、失業、社??ǖ壬绫n悩I務“一窗通辦”;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登記、繳費移動端聯合辦理;失業保險穩崗及更多優惠政策“免申即享”。
牽頭單位:縣人社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77.支持規模以上企業建立職工培訓中心,納入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目錄,全面推行新型學徒制培訓,并按規定給予企業培訓補貼。落實“新八級工”制度,支持企業在高技能人才中設置首席技師、特級技師。
牽頭單位:縣人社局
配合單位:縣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
78.打造“一站式”人才服務平臺。將各部門人才服務事項融合打包,形成集人才招聘、人才認定、人才服務、人才展示、人才地圖為一體的全新人才服務體系。
牽頭單位:縣人社局
配合單位:縣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
(十三)市場監管
79.統籌制定年度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推動食品、藥品、燃氣、建筑工程質量、非法金融活動等領域部門聯合綜合監管,抽查檢查結果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80.探索推行“一業一查”模式,監督方式逐步從“按事項管”向“按行業管”轉變。實施綜合監管“一業一冊”告知制度,一類事項制定一冊合規經營指南,一次性告知經營主體合規經營要求。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81.動態調整裁量權基準和免罰、從輕、減輕處罰清單,推行首次違法預警提示、輕微違法告知承諾制、社會服務折抵罰款等柔性執法。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配合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82.規范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罰款的設定,嚴禁行政規范性文件設定罰款,防止以罰增收、以罰代管、逐利執法等行為。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配合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83.加強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中含“資產管理”“財富管理”“金融”“理財”等字樣機構的排查、更名等工作,對發現的涉嫌非法集資行為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全力防控可能引發的涉眾涉穩風險。
牽頭單位:縣財政局
配合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84.開展行政機關指定第三方壟斷服務、中介機構強制服務等行為專項整治,規范我縣中介服務機構行為。
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85.加強對水電氣熱網等市政公用服務價格的監管,依法查處價格違法違規行為。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十四)信用環境
86.開展政府失信行為大排查、大起底,全面排查政府不履行承諾、違約毀約、拖欠賬款三大類失信問題。梳理政務失信行為,做好舉報線索的任務派發、督促督辦、辦結銷號等整改落實。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配合單位:縣發改委、財政局等有關部門
87.對于符合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范圍和條件的被執行人應納盡納,通過各種渠道公開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高壓態勢。
牽頭單位:縣人民法院
配合單位:縣發改委等有關部門
88.開展教育和人事人才、科研、民政、勞動保障、社保、文化和旅游、醫藥衛生、生態環境等重點領域失信突出問題集中整治。
牽頭單位:司法局
配合單位:縣教育局、人社局、科技局、民政局、文旅體局、衛健委、生態環境局等有關部門
89.對企業信用風險識別和分類,全面推行企業信用風險分級分類監管。將企業風險分級分類監管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有機結合,根據信用等級高低采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
牽頭單位:縣發改委
配合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90.在信用中國(內蒙古呼和浩特)網站發布信用“紅黑名單”,推動各地各部門在辦理行政事項過程中查詢使用信用信息,依法依規開展聯合獎懲。
牽頭單位:縣發改委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91.推動建立完善信用承諾機制,加強信用承諾及履約踐諾信息歸集共享。在各自主管行業領域建立完善信用評價制度,深化評價結果應用,提高監管效率。
牽頭單位:縣發改委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十五)解決商業糾紛
92.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民營企業家權益,拓寬行政執法問題線索征集方式。建立完善與民營企業的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定期梳理編發指導案例,舉辦法律服務民營企業經驗交流研討活動和專題業務培訓。支持常態化開展涉企刑事訴訟“掛案”清理工作。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配合單位:縣公安局、人民法院、檢察院等有關部門
93.開辟金融消費類案件綠色通道,在訴訟服務大廳設立金融消費類案件綠色通道,提供訴訟輔導、風險提示、訴訟程序性指導、現場立案、案件查詢、聯系法官、材料收轉等“一站式”服務。
牽頭單位:縣人民法院
配合單位:縣財政局等有關部門
94.開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推動還款計劃的落實。督促被告方、原告方和立案機關對接,促進雙方達成和解,并依法依規履行相關責任義務。
牽頭單位:縣人民法院
配合單位:縣財政局等有關部門
95.部門聯合開展法治宣傳進商會、進企業等系列活動。成立律師法律服務團隊開展“一對一”法治體檢。
牽頭單位:縣司法局
配合單位:縣人民法院、檢察院、工商聯等有關部門
(十六)辦理破產
96.依托《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立審執破一體化工作機制》,加強訴前保全、訴中保全、執行前保全、執前督促期間保全等制度體系建設。
牽頭單位:縣人民法院
97.加強與上級法院對執轉破工作的溝通,對已具備破產條件的企業及時進入執轉破程序。對于尚有挽救價值的企業,加強與政府各部門溝通配合,盡快辦結破產重整案件。對無產可破、執轉破等符合條件的案件適用“簡案快審”程序爭取3個月內結案。
牽頭單位:縣人民法院
(十七)創新創業
98.依托云計算創客中心、“云創聯盟”、眾創空間等創新載體,采取“頂級專家團隊+鏈主企業(領軍企業)+產業園區”等方式,吸引集聚新質生產力需要的高層次創新人才團隊。
牽頭單位:縣科技局
配合單位:縣工信局等有關部門,乳業開發區
99.融入“蒙科聚”呼和浩特市科技金融工作站,開展融資信息采集、借貸銜接交流、金融知識指導、金融政策宣貫等綜合性服務,為科技企業融資提供支撐。
牽頭單位:縣科技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100.積極與北交所、上交所、深交所等專業上市服務機構對接,培育上市后備科技企業,落實獎補政策支持科技企業股權交易和上市融資。
牽頭單位:縣科技局
配合單位:縣財政局等有關部門
101.落實《呼和浩特市全社會研發投入攻堅七條措施》,建立研發投入“剛性增長--應統盡統--獎補激勵”良性機制,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
牽頭單位:縣科技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102.建立科技企業培育庫,構建“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領軍企業”梯次培育體系。發揮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站作用,完善企業創新服務體系。
牽頭單位:縣科技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103.加強校企對接,開展高??萍汲晒诰蚝推髽I需求征集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加大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培育力度,帶領服務機構主動入企指導服務。
牽頭單位:縣科技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104.支持企業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圍繞我縣特色產業業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級管理人員,力爭實現年底更多新增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入統。
牽頭單位:縣人社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十九)知識產權保護
105.推出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入園惠企”政企銀對接活動,開展專利轉移轉化、專利開放許可、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許可與轉讓等培訓。推動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服務向產業集聚度高的行業協會、產業園區、專業市場等區域延伸。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工信局、科技局、財政局等有關部門
106.引導企業采用先進標準組織生產,提高產品核心競爭力。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工信局等有關部門
107.有針對性地指導企業在產業領域加強專利研發創造,組織引導企業申報自治區高價值專利培育和布局中心建設項目。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配合單位:縣工信局、科技局等有關部門
(二十)宜居環境
108.依托技工院校、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與企業建立校企合作,打造產教融合實訓基地。指導“我縣企業設立職工培訓中心,納入補貼性培訓機構目錄。
牽頭單位:縣人社局
配合單位:縣教育局等有關部門
109.落實簽約居民健康管理,全人群和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提升1—3個百分點,家庭醫生簽約率年內達到45%以上。
牽頭單位:縣衛健委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籌備組
110.利用現有公立醫院改革與高質量發展信息平臺,建設互聯網醫療服務平臺。
牽頭單位:縣衛健委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111.動態更新公開土壤和地下水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錄,督導企業規范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及“回頭看”和年度自行監測。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和林格爾縣分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112.簡化和優化城市公交老年卡辦理流程,完善無障礙服務設施、配備醫藥急救箱等措施,提升適老化服務質量。
牽頭單位:縣交通運輸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113.大力提升公園綠地品質,持續增益群眾福祉,提升公園綠地韌性和安全性。逐步提升收集利用雨水提高水資源利用率。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
配合單位:縣各有關部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積極發揮縣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作用,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一把手”工程,夯實主體責任,提升各部門協同聯動。進一步優化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月通報、季督導、年考核的工作機制(即每月對指標項落實情況進行匯總調度、每月通報未完成工作任務的部門、每季度對連續未完成工作任務的部門掛牌督導、每一年度對地區及部門進行考核排名),確保營商環境各項指標任務按期完成。研究建立優化營商環境表彰制度,廣泛凝聚改革正能量,形成推進改革強大合力。
(二)加強數字化建設支撐。堅持共建、共享、共用、共治,促進各類系統平臺數據聯通、功能優化。完善與營商環境改革相適應的信息化項目審批和建設機制,通過綜合論證、聯合審批等方式,提高信息化項目建設質量和效率,加快推進數字政府建設。
(三)鼓勵探索創新。堅持試點運行、系統謀劃、協同聯動、齊抓共管,加強部門間業務協同辦理水平,把創新工作舉措貫穿于營商環境工作全過程各環節,切實提升營商環境整體水平。